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5-11 14:4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建职﹝2018﹞6号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参加评审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的人员,认真对照标准、按照要求报送材料,评审工作拟于9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今年省职称办将全面修订评审条件,目前暂先按照《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职字〔2015〕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颁布后,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新规定。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规定执行。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三)关于继续教育。申报人必须参加行业或单位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取得现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须达到72学时。今年我市组织实施的第四轮公需科目培训暂不作要求。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已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的离、退休人员也可对照评审条件的要求申报,但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待遇的依据。

(三)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职称、资历等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

(四)公务员(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的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按照我市规定登陆南通职称网,网址: WWW.0513ZC.com,按要求填写提交评审申报表完成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应检查申报人网上申报信息,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签字)后报送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四)报送材料。各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报送材料时,请携带原件至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市政务中心主楼2224室)审核。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5日(逾期不予收理),联系电话:59000341。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1份装进附件材料,另2份骑马订装订,单独报送);

2.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参保证明;

3.个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同时务必将电子照片上传至职称系统);

4.简介表:一式5份(可在南通职称网上下载,不装订);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 www.chsi.com.cn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5个月);

6.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7.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

12.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五、评审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答辩(论文鉴定)费100元,合计3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收取。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时间计算。申报人的学历、现职称、论文、业绩、专业工作年限等要素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二)关于年限计算。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即开始计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在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的基础上增加3年。

(三)纸质材料一律用标准档案袋装,并贴上目录,一人一袋。

附件:附件1:苏人社发〔2018〕96号.pdf

          附件2:通职字{2015}7号.docx

          附件3:简介表.doc          

          附件4:目录.xls

南通市建设工程技术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