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3/2021-00567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市政和园林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1-20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南通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通知(已废止) |
索引号: | 033/2021-00567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市政和园林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1-20 | ||||
发布日期: | 2018-11-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南通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通知(已废止) |
通建园建〔2018〕478号
各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规范并加强南通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范围
在南通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由财政性资金及国有企业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占地规模2000平方米以上)、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带,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擅自施工。
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单层配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驳岸、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园林景观桥梁等。
二、施工图审查程序
(一)建设单位报审: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审查资料;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对于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建设单位应责成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调整,并将修改后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复审。
(三)办理施工图审查合格手续:审查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三、施工图审查送审资料
(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
(三)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项目批准文件及初步设计批文(含初步设计文件);
(五)工程设计概算书(概算书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概算数额应与报审表所填一致并加盖注册造价师(员)签章)。
(六)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勘察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七)符合设计深度要求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
(八)结构计算书;
(九)符合要求的绿化种植土壤检测报告(指部分特殊项目)。
说明:(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主要针对配套建筑、构筑物、景观桥梁、停车场、车行园路、水系驳岸等设施;结构计算书应包括配套建筑、景观桥梁、驳岸、园路路面、挡土墙等设施结构。
(2)符合要求的绿化种植土壤检测报告主要是指园林绿化工程用地为化工厂原址、潜在污染等特殊地块,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该地块绿化种植土壤检测报告,包括土壤pH值、含盐量、有机质含量、质地等主要指标。
四、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一)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二)是否经过设计单位审核并加盖施工图出图章;
(三)是否达到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四)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文(含初步设计文件)要求;
(五)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是否符合现行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
(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五、其他要求
(一)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园林绿化工程在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时,均应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依据;
(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三)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施工图审查内容(四)至(七)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图机构审查。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0日
相关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南通市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