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2-22 13:46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充分运用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城建事业再上新台阶。一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以及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二是继续优化网站建设,增强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功能,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三是继续完善新闻发布、新闻报道、舆情管理等机制,充分运用媒体等载体和平台,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情况。围绕全市建设领域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通过 “中国南通”、“南通建设信息网”等政府网站,南通电视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南通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时解读《2016年南通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方案》、《南通市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市里出台的园林绿化、建筑业等相关政策,组织举办建筑产业现代化、菊花展、濠河条例施行、中国建筑装饰之乡等为主题的市、局新闻发布会6次,参加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1次。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20条(另通过市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公开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3055件)。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 组织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其纳入议事日程。2016年我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通建村〔2016299号),市、县两级建设、财政、发改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均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县”,即项目工程建设的计划下达到县、任务落实到县、资金拨付到县、目标和责任明确到县。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坚持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和改造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发动镇、村向困难农户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开展逐户调查、登记;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联合财政、民政、扶贫和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核查组,对“农户申请、村级登记调查、村级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程序逐个环节进行复核,结合入户抽查,最终确定改造对象并履行审批手续。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录入到全国危房改造信息系统,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给农户,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邀请专家到基层有针对性的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就农村民居建设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建材选择、施工工艺等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同时,建设、财政、发改委牵头组织督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房屋质量安全。2016年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725户(其中:如东县405户、通州区200户、海门市300户、启东市680户、滨海园区140户),各级补助资金2181.15万元。全市实际开工1851户,竣工1754户,开工率、竣工率均超100%

  2. 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水质信息。一是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委托江苏省供水监测网南通监测站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中规定的项目及频次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并公示(网址:http://www.ntzls.com/zilaishui/index.aspx):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的出厂水指标每日进行网站公示、出厂水水质监测情况月度公示、市区供水管网点水质监测情况每半月进行公示,以及市区城市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情况每月进行公示(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自来水公司网站)。二是定期对城乡供水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并公示,每年两次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单位对全市运行的水厂出厂水106项及管网水42项指标进行抽样监测分析,并在南通日报以及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3. 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财政资金、行政权力等信息公开。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在局网站、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预算总体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规范行政审批,创新服务举措,简化道路挖掘、排水许可、绿化备案、起重机械使用注销登记和安监等事项的申请材料并及时公开,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三)规范办理建议提案,促进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是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通过办理建议和提案,可以更加广泛了解民意,作出决策、开展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进一步促进效能提升。2016年,我局共承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10件,协办9;承办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36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15件。2016年继续实行网上公开办理结果,同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10个人大建议主办件、21个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全部经过审查程序,办理结果全部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收到各类申请信息公开件197件(另:办理市府办转送件4件),其中申请人通过网上及电子邮件提交申请20件,信函及传真申请157条,当面申请20件。按期答复192件(告知更改补充1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3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136件,信息不存在22件,非政府信息6件;延期答复5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

  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未发生复议或诉讼纠错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结合本部门负责实施和推进的重点工作,扩大政务工作参与度,深化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