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政协194号提案办理结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9 1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顾保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道路养护车辆上路作业休眠时段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绿化养护是巩固城市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举措,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降低对市民群众的影响一直是绿化养护基本要求。您提出的建立城市道路养护车辆上路作业休眠时段制度,对促进城市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实际意见。为减少绿化养护作业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限制作业时间。自2018年起,根据群众反映,结合养护作业工作实际,我局明确要求绿化养护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期,除应急抢险外,禁止高空修剪作业车、洒水车、农药喷洒车等车辆在主次干道和高架上作业。

二是规范道路作业行为。在道路作业过程中,明确要求在道路相关区域按规范设置安全锥、安全警示标志等,落实专人做好现场提示和引导工作,防止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三是加强车辆作业监管。一方面对从事养护作业的车辆实施GPS定位,严格监控车辆作业时间和作业范围,另一方面,明确要求绿化养护作业车辆不得通过扩音喇叭播放提示语音或音乐,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的影响。

根据今年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实施市、区、街道三级管护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养护作业车辆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南通市区绿化养护管理相关文件和标准,进一步明确养护作业车辆作业行为,并通过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管理。

二是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养护网格管理制度,在网格员开展养护巡查时,将“避开交通高峰时期绿化作业”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制止违规作业车辆作业行为。

三是实施绿化养护信用管理机制,将违反规定在交通高峰期作业实施绿化养护的行为纳入养护企业信用考核内容并严格执行。

感谢您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