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职能
来源: 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6: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政公用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全市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燃气、城市照明、城市绿化、城市公园等市政公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
(二)组织起草市政公用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市政公用和城市园林绿化重大问题的决策建议。
(三)负责编制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专项经费计划。参与编制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四)负责编制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市政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照明(亮化)、雨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指导城镇道路(桥梁)、城镇供水、城市排水、城镇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牵头市区地下管线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及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濠河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参与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的责任。推进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参与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八)拟订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参与处理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
(九)制定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市区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信息化工作。开展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十)负责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