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9-18 17:0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建安〔2018〕40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153号)要求,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9.2”事故教训,深入排查建设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由各带队领导确定。

二、检查方式

由各组自行确定,可以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抽查等方式,各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家参与。

三、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市本级城建工程)

组长:王开亮

组员:局城建处、城建中心

联络员:薛骏峰

第二组(建筑工程市场行为)

组长:沈卫星

组员:局工程处、造价处

联络员:范益

第三组(房建工程、城镇燃气)

组长:吴益平

组员:局安全处、燃气处、市安监站

联络员:曹建云、翟建强

第四组(风景名胜区)

组长:陈德华

组员:局园管处、濠河管理处

联络员:张海涛

第五组(公用企(事)业单位)

组长:徐训国

组员:局公用处

联络员:李长群

第六组(市本级绿化工程)

组长:张建辉

组员:局园建处

联络员:张海涛

其余各组由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担任组员,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四、相关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等情况,严格标准,明确要求。

2.各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与各地和企(事)业单位交换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或停业)整改。各地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组织整改,并举一反三,不遗漏一处隐患。

3.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