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9-21 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建安〔2018〕406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省、市相关文件(附后)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处罚力度,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汲取事故教训,认真开展大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汲取“9.2”事故教训,对照大检查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作业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台账资料;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保证人员持证上岗;对工程项目进行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加大打击力度,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年初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和“保安全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推进各项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防高坠、扬尘治理、餐饮燃气等专项整治工作。对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移交行政处罚或申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查、安全用气指导等责任;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无燃气经营许可证黑气站(点)查处打击力度。

4. 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要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并及时做出合理处置。

406附件3.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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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