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37号令)要求,我局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通建安〔2018〕349号),成立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为充实专家库,现面向南通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介机构、企业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熟悉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熟练掌握建筑工程相关安全规范标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3.具有建设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危大工程管控业绩;
4.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深入现场和胜任应急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工作纪律;
5.其他根据专家论证工作需要设定的条件。
二、被推荐专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危大工程专家推荐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最高技术职称证书;
4.本人身份证;
5.执业资格证件;
6.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或能证明本人解决危大工程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三、推荐程序
本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择优推荐。
四、要求
1.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地院校、科研单位、中介机构、企业(开发、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等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派专人负责,确实推荐一批业务精、素质高、作风优的专家;
3.以前专家库专家的要重新审核推荐;
4.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截止时间是2018年8月17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时间2018年8月22日。联系人:严炳福,电话兼传真:59000335,邮箱: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