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部分单位失信解除的公示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41409622798)因项目经理擅自变更或离岗,被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处以行政处罚,罚款合计16900元,处罚文书文号:通建罚〔2017〕49号。该企业对此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及时缴纳了罚款。该案件已于2017年10月13日结案。
经查询,该失信行为自纠正之日起至今未再被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未发现同类失信行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
特此公示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