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南通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07-06 15: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程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建材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全市城市化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发展工作。参与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县级市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全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3.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招标投标、质量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装饰装修行业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4.承担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拟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建设计划的编制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5.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移伐和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7.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发展计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参与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8.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本系统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及施工单位。负责外国、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在我市承包工程的资质管理和核准登记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方面合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组织编制全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参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建设系统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1.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列职称和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档案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1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总师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涉外工程安保办公室)、城市建设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园林规划建设处、风景园林绿化处、村镇建设处、城市综合开发处、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材处、抗震办公室、安全监管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组织。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1.单位性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

  2.经费管理方式:经费收支由财政全额管理。

(四)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狠抓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构建立体交通、完善公用设施、提升绿化景观、加快转型升级、强化行业管理等方面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1. 组织实施242个城建项目;加快完善道路网络,推进长江路西延等快速路项目和重要节点互通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园林路北延等63个骨干路和一批支路项目。加快与通州区连接通道建设,促进东部新城和南通滨海园区发展提速。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

2.做好供水、供气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提高区域供水能力,加强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网配套和运行管理,提高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市区20条段河道截污整治工作。

3. 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优化濠河周边环境,推动“五水”地区开发,打造“两河两岸”景观带,市区新建10个小游园,打造通沪大道、东快速路等18条道路绿化带。提前完成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5%的目标。

    4.推动建筑业向模块化、数字化、低碳化发展。施工产值突破4500亿元;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商业金融文化集聚区、科技创业社区、城市综合体等现代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积极发展特色鲜明的区域性商圈、商贸中心和商业街区。巩固“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成果,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职能归并、流程优化和成本降低,促进政务服务持续提速增效。

5. 配合相关部门推进19个市级中心镇和9个沿海前沿“区镇合一”的城镇建设。配合推动有条件的市(县)、中心镇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

6. 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87.5%。落实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设计专项审查,组织协调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维护工作。

    7.加强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全市房屋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监督、考核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生产。加强市区建筑工地“绿色施工”管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8.做好事改企职工接访协调工作。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

10.以“三解三促”、“一评五制”、“双创双争”为重要载体,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务实承诺、整改万人评议意见,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2014年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预算支出总额为3973.26万元(详见附件1)。

按功能分类:节能环保支出12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59.8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万元,其他支出78万元。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60.73万元,项目支出1112.53万元。

(二)情况说明

2014年初预算安排3554.44万元,上年结转388.73万元,当年追加509.63万元,2014年总预算为4452.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90%。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181.21万元(详见附件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3.66万元,公务接待费63.84万元,公务用车费103.71万元。

(二)情况说明

2014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占年初预算安排的4.95%,实际“三公”经费支出占年度实际总支出的4.56%

 

附件:1 2014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单位)支出决算表

     22014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单位)“三公”经费决算表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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