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来源: 南通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5-08 13:5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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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加强系统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建财〔2017〕47号

第二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市直建设系统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预决算信息公开是预决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市直建设系统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市直系统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均须公开本单位部门预决算。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各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本部门及局机关预决算信息由市局负责公开,各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二、工作要求

(一)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

1.公开单位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市直建设系统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所有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部门(汇总)预算由市财政局统一在“中国.南通”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三个方面。其中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应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情况;对“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2.公开单位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市直建设系统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20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所有部门预算单位的决算信息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部门(汇总)决算由市财政局统一在“中国.南通”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单位)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称解释四个方面。其中部门(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应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名称解释主要对单位公开决算表中的相关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二)市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市直建设系统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公开方式: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三)其他信息公开

主要包括市财政下达的试点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和试点资产信息公开。

1.试点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下达的试点单位

(2)公开时间:在8月31日前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12月底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公开方式: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预算绩效目标公开应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项目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内容(即按绩效目标申报表表式内容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即按绩效评价报告撰写提纲格式内容公开)。

2.试点资产信息公开

(1)公开主体:市财政局下达的试点单位。

(2)公开时间:试点单位在公开部门决算同时公开资产信息。

(3)公开方式: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公开内容: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2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

三、强化公开保障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各单位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市局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三)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对预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第二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建材行业以及防震减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全市城市规划的编制,指导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县级市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全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三)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质量监管、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的综合管理工作。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四)承担全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拟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区城市建设计划的编制。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五)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移伐和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七)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参与拟定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参与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

(八)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的责任。制定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各地执行。指导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外地市场,监督管理本系统驻外省、市办事机构。负责外国、港澳台及外市建筑企业在我市承包工程的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建筑劳务合作方面的协调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九)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责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参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承担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建设系统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震灾损失评估管理。指导地震应急工作,及时提供震情、灾情信息,提出抗震救灾的对策和建议,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含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十二)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列职称和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档案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下,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举全局之力,聚焦重点工程,创新思维,精心组织,精准发力,精细管理,全力推进各项城市建设工程,推动全市城建工作走上新台阶。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重点片区建设。加快推进“五大片区”建设。中央创新区计划安排朝阳路等5个项目;五山地区计划安排新港镇路等5个项目;火车西站片区计划安排西站市政配套工程等4个项目;星岛水岸片区计划安排节制闸路东延等3个项目;先锋生态涵养区计划安排定海生态公园(含定海湖)1个项目。

二是轨道交通建设。共安排9个项目:除火车西站片区的4个项目以外,还包括一号线勘察设计、交通导改、管线迁改、二号线一期勘察设计、铁路东站5个项目,总投资32.33亿元。

三是快速路网建设。共安排12个项目,其中续建项目机场大道等4个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快速路10公里;新建项目铁路西站站前快速路等4个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快速路31公里;开展通富南路快速化改造等4个前期项目。同时,计划安排主次干道建设45项、支路建设34项,不断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四是园林绿化建设。围绕“三城同创”建设目标,更加注重生态内涵,全方位推进各类公园绿地建设。共安排11类168项,其中市级公园14项:续建白龙湖公园、星盛湖公园2项,新建五山森林公园军山片区、南通水上植物园(含静海湖)、中央公园(含紫琅湖)等11项,观音湖公园(含观音湖)前期研究1项;区级公园8项:续建城山公园、观音山公园2项,新建韵城公园、姚港公园等4项,任港公园、新桥公园前期研究2项;道路林荫景观提升(景观路、林荫路建设)20项;滨河绿廊16项;道路绿化景观带30项;小游园24项;环境整治和零星地块绿化6项;濠河景观功能完善7项;占领性绿地40项;郊野林地5项。

五是公用事业建设。计划安排42个项目,总投资40.6亿元。一是自来水深度处理全覆盖,推进市区狼山、洪港、崇海三大主力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全面实施,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启动李港水厂及水库前期、通如线改造等7项供水工程;二是加快南通北LNG应急气源建设,确保市区7天应急供气量。三是推进市区10个积水路段改造,不断提高城市应急排水能力。四是加快水环境整治,组织实施13条河道截污工程。五是实施污水处理中心加盖除臭、垃圾填埋场7号池、后期封场等项目建设,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六是建筑业转型发展。以市政府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推进方案为指导,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牵头成立南通建筑产业联盟,搭建金融、技术、采购、培训平台,引导企业抱团发展、互济共赢。扶持市内龙头建筑企业参与轨道交通、大型桥梁隧道、港口码头机场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定期组织银企交流,促进金融资本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全力抓好政府类投资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化应用向公共设施、交通工程等领域拓展,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生产基地和高水平的部品生产企业。

七是防震减灾工作。坚持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规划、同推进、同发展,坚持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推进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改造和建设。加强震情监管,进一步完善测震、强震、前兆台网,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确保数据传输畅通。加强地震应急管理,组织好省市地震应急联合通讯演练及应急指挥系统视频联通、双流测试工作,确保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运转正常。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国家、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震避险能力。

八是其他各项工作一并推进。

三、机构设置和编制现状

建设局内设1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总师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涉外工程安保办公室)、城市建设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园林规划建设处、风景园林绿化处、村镇建设处、城市综合开发处、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材处、抗震办公室、安全监管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组织。

地震局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震灾防御处(监测管理处)、应急工作处。

编制现状(含地震局):行政编制103人,行政附属编制10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财政下发的南通市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结合局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编制。

 

第三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059.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581.1万元,增长16.71%。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4059.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059.1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059.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1.1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原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支出增加,收入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4059.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61.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9.38万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是①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增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相应增加。②定额标准提高后系统自动生成。

2.项目支出652.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2万元,增长2.86  %。主要原因是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增加项目增加支出。

3.不可预见费4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是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人员增加,系统自动生成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27.94万元,比上年增加69.05万元,增长19.24 %。主要原因是: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增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21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4.21万元,比上年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增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二)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65.99万元,比上年增加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地震局2017年并入建设局,增加人员,增加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三)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32.8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培训费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