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8-30 1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南通全市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应急处理和垃圾渗滤液无害化达标排放处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本级。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规范内部管理

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抓整改补短板上来,治标与治本综合施策,以开拓创新谋求转型发展,努力缩小和省内同行先进的差距,重塑中心新的形象。

全面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内容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2、强化填埋场运行管理

改变现有填埋方式,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新标准,积极开展对标找差整改工作;加强渗滤液积存管控,经政府协调,组织污水调运,有效控减渗滤液总量,增加填埋区实际库容。

3、保障渗滤液处理稳定可控

强化渗滤液处理工艺控制,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优化内部生产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完善自身运行机制。

4、标本兼治,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新建扩容,有效化解生活垃圾填埋压力;封场完善,彻底解决存在问题。

第二部分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收入总计780.87万元,与上年778.42万元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0.31%,2017年度支出总计745.27万元,与上年781.81万元相比减少36.54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其中:

(一)收入总计780.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0.8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增加工资。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62.14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745.27万元。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734.51万元,主要用于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与上年相比减少37.92万元,减少4.91%。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并缩减项目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0.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8万元,增长14.8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97.73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节能环保支出项目进行计划调整,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0.87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88万元,占38.36%;项目支出459.39万元,占61.6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万元,增长0.3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54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45.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54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6.19万元,支出决算为7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

1.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年初预算为774.16万元,支出决算为73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54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6.19万元,支出决算为7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调整并缩减开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56%;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24.88%,比上年决算增加5.3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数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上年数未统计项目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调配公务用车,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及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等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上年相同。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25.00%,比上年决算减少0.5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设备维护修理人员等工作餐,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30人次。主要为设备设施维护修理人员工作餐。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参加和召开会议。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56万元,完成预算的68.82%,比上年决算减少0.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需求低于预期。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8人次。主要为培训污水站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2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