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8-30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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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濠河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建设项目及用地的审查与报批,资源的整合、保护、调查、评价及申报;负责旅游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景区范围内各景点单位按相关标准开展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提升景区品质,打造品牌效应,共同做好市场推广工作;负责对景区范围内相关单位的协调服务,为景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8个机构,分别是:综合科,规划建设处,监察管理科,园林管理科,旅游管理科,水环境管理科,安全监管科,执法大队。

编制31名,现在在编25人,另1人将于2018年初办理调入手续,5人将在2018年进行招聘。

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本级1家。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优做美濠河景区,努力打造优美景观、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景区环境;做好濠河博物馆运营管理工作;继续做好濠河5A级景区的软件硬件提升工作。

2、加大景区水环境治理工作,清淤工程总量达23万余立方米,改善了濠河水质,有效遏制了往年水草泛滥的现象。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严格濠河沿线排口管控,完善排口巡查管理机制,确保每月对所有排口巡查一次,对巡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违法排污问题,及时组织溯源排查,确属违法的依法移交主管部门,并跟踪案件处置情况。加强绿化资源保护;组织实施景区公共设施日常维修景区设施应修尽修;对景区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合同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加强对景区的监管,综合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确保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3推进《条例》贯彻施行,出台《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管理规定(试行)》、《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水域管理规定(试行)》、《南通市濠河景区旅游服务考核办法(试行)》等系列管理制度对各景点进行旅游服务指导监督和管理,通过一年来的严格执行,景区管理日趋规范。

4、做好景区内建设活动、非建设活动等网上公开行政权力的初审工作;做好景区内树木移伐、绿地占用(含水面)的初审工作;做好景区内各类活动申请的审批工作。

5、配合做好《濠河景区总规》修编及《濠河风景区条例》出台系列工作,经过8次讨论审查会,目前总规修编工作已完成景区范围调整、初步成果、中间成果编制等阶段性工作,并邀请省住建厅对修编工作进行专门指导,送审稿已按照相关程序向市分管领导作了汇报。

6组建了景区执法队伍;加大了违法处置力度。建立3班4运转执法巡查机制,确保景区全年全天候人员在岗,并购置一条巡逻船用于水上巡查。同时,厘清执法边界,加强与公安、城管队伍的横向沟通,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景区违法处置力度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83.91万元和783.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211.14万元,均减少了21.22%。主要原因是2016年152.5万元景区水电费收支列事业收入管理,2017年改列往来资金管理;2016年新增节能环保委托业务支出100万元,今年不再发生。其中:

(一)收入总计783.9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3.9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58.64万元,减少6.96%。主要原因2016年新增节能环保委托业务支出100万元,今年不再发生。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152.5万元景区水电费收支列事业收入管理,2017年改列往来资金管理。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783.91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类)支出740.5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与上年相比减少154.52万元,减少17.23%。主要原因2016年152.5万元景区水电费收支列事业收入管理,2017年改列往来资金管理;住房保障(类)支出43.38万从2017年起分列。

2.住房保障(类)支出43.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43.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此项支出归于城乡社区(类)支出,今年起分列。

3.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节能环保委托业务支出100万元,今年不再发生。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本年收入合计78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9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本年支出合计78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22万元,占80.52%;项目支出152.7万元,占19.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83.91万元和783.9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58.64万元,均减少了6.96%。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节能环保委托业务支出100万元,今年不再发生。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8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8.64万元,减少6.96%。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节能环保委托业务支出100万元,今年不再发生。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3.78万元,支出决算为78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绩效工资指标追加。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国家重点风景区规划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濠河博物馆监控系统及机房改造项目预算调整。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9.27万元,支出决算为62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绩效工资及调资结算经费112.86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0.79万元,支出决算为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52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64万元,减少了6.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节能环保委托业务支出100万元,今年不再发生。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3.78万元,支出决算为78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追加绩效工资及调资结算经费112.86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5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0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预算与上年相同,本年度无购置支出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7.08万元,完成预算的50.14%,比上年决算减少5.72万元,主要原因为配合公车改革政策的推进,严格公务车辆的管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公务车辆的管理,减少车辆使用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保险、修理保养、汽油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7%,比上年决算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减少接待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减少接待人次。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兄弟城市景区单位考察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7人次。主要为接待兄弟城市景区单位考察。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工作计划调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工作计划调整。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22.06%,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为各部门组织的收费性培训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部门组织的收费性培训减少。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个,组织培训12人次。主要为培训旅游及绿化景观业务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7年度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预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