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含直属单位)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南通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03-02 14:5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程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组织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建材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全市城市化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发展工作。参与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参与县级市总体规划、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全市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发展指标体系。

  3.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主体及中介服务机构行为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招标投标、质量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装饰装修行业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4.承担全市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责任。组织拟定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建设计划的编制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5.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责任。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风景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树木移伐和占用绿地的审批。负责省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6.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协助做好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7.组织编制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发展计划、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和住宅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参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参与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8.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本系统驻外省、市办事机构及施工单位。负责外国、港澳台地区建筑企业在我市承包工程的资质管理和核准登记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方面合作。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参与组织编制全市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参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承担推进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建设系统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11.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建设系列职称和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设档案工作。推进城乡建设的对外交流合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17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总师室、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涉外工程安保办公室)、城市建设处、公用事业管理处、园林规划建设处、风景园林绿化处、村镇建设处、城市综合开发处、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材处、抗震办公室、安全监管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组织。

  系统内共有27个直属单位,其中列入部门预算的20家单位为: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通市燃气管理处、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管理处、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南通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南通市建设会计服务中心、南通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南通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南通市垃圾处理中心、南通市污水处理中心、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南通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南通市建设信息中心。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1.单位性质:南通市城乡建设局为行政单位;南通市城建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经费管理方式:经费收支由财政全额管理。

  (四)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目标任务是:计划完成城建投入214亿元,继续完善市区路网体系,注重道路的级配结构和联通关系;加快绿色南通建设,市本级新增绿化面积320公顷以上;新建崇海水厂二期40万立方米/日;建筑业完成施工总产值5800亿元以上。

  1.围绕“消除短板、优化结构”,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造。

  (1)完善快速路网系统,力求畅通无阻。

  (2)强化区域路网建设,支撑板块发展。

  (3)加强组团联系通道,促进组团发展。

  2.围绕“优化环境、生态宜居”,大力推进绿色南通建设。

  (1)努力打造“城市公园绿地十分钟服务圈”。

  (2)做优做美城市主出入口、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景观。

  (3)加快推进“两河两岸”景观带建设。

  3.围绕“民生优先、提升功能”,全面促进公用事业发展。

  (1)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公用事业日常监管,牵头做好河道截污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规范公用事业的运行管理。

  4.围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业现代化。

  (1)以科技进步以先导,加快建筑业工业化步伐。

  (2)以扶优扶强为重点,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3)以绿色节能为目标,加快建筑节能体系建设。

  5.围绕“依法行政、诚信建设”,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管理。

  (1)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权力运行管理。

  (2)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3)深入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6.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

  (2)强化标准化施工。

  (3)安全监管信息化。

  7.围绕“陆海统筹、新型城镇化”,着力推进村镇建设示范引导。

  (1)加快我市重点中心镇建设。

  (2)做好全市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和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3)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加强对村庄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

  二、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总额为17307.22万元。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81万元,教育支出1149.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964.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21.5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8.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万元,其他支出225.6万元。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479.23万元,项目支出8827.99万元。

具体详见《2015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含下属单位)支出预算表》(附件1)。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全系统三公经费支出689.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0.83万元,公务用车费388.8万元。

  具体详见《2015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含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表》(附件2)。

  附件:1.2015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含直属单位)支出预算表

           2.2015年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含直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