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8-30 16:14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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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工作;

2、协助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组织协调工作,围绕本地区墙改与建筑节能总目标,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促进共同做好发展新墙材与推广节能建筑的工作;

3、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确认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研制开发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4、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的研究,配合编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县(市)、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5、负责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工作,参与节能建筑的技术研究,配合编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县(市)、区节能建筑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6、协助开展违反墙改与建筑节能行为的查处;

7、负责本级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征收、使用、返还、奖励等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区征管、解缴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

8、负责组织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统计报表、宣传发动和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9、完成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本部门无内设机构。本部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以“禁粘”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禁实限粘”。如期完成了如皋市江安镇、海门市悦来镇、启东市惠萍镇“禁粘”工作,各禁粘主体均高分通过验收,我市“禁粘”工作排在全省前列。

2、以窑业整治为基础,加速推进墙材行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全市烧结制品转型升级步伐,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协同管理,通过从资源综合利用、拆窑补偿办法、多部门协同整治、最新政策要求解读等方面加速企业转型,并积极指导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全年全市拆除轮窑142座,新增新墙材项目12个,新增产能5.45亿块标砖。全市已转型升级建成大中型固定式隧道窑4座,旋转式隧道窑3座,拥有蒸压加气制品企业11家,混凝土砌块类企业43家,其他类企业8家,形成了各类新墙材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满足了我市建筑市场对各类新墙材产品需求。

3、以宣传为手段,确保墙改节能政策深入人心。今年我办通过开展现场咨询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电子屏网络宣传,汽车站电子屏联播等宣传形式,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活动,起到了广泛的宣传效果,同时我办开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墙改节能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4、以质量监管为手段,严控新墙材企业产品质量。一是加强产品质量抽检;二是对经认定的新墙材产品实行标识管理;三是施行企业发货单报送制度;四是施行登记证制度。

5、以加强执法监督为抓手,确保墙改节能法规执行到位今年,我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了工地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在建工程拉网式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覆盖率为100%,有效促进了市区各在建工程的新墙材应用。

6、以科研创新为动力,积极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今年由南通市墙改办与南通大学共同完成的“自动切坯送钢丝装置的研发与应用”省级科研课题,顺利通过了江苏省墙改办组织的专家验收,研究成果国内领先。同时,充分利用科研成果,推动新墙材试点示范和企业转型升级,为南通墙改事业的持续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第二部分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6.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02万元,增长0.01%。

(一)收入总计246.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41.5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01%。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4.66万元。

(二)支出总计246.23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2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与上年项目功能分类不一致,无可比性。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67万元,为本年新增项目。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4.年末结转和结余4.66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241.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24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1万元,占55.27%;项目支出108.06万元,占44.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6.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02万元,增长0.0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41.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02万元,增长0.01%。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36万元,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7.95万元,增长922.73%。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的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全部转为本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89万元,支出决算为24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4.75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65%;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29万元,完成预算的32%,比上年决算减少2.37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7%,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1.70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4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来人交流工作等。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44%,比上年决算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为实际需要;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68人次。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4%,比上年决算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开支。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4人次。主要为人员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决算公开内容填写及上传注意事项(不列入公开内容)

决算公开内容填写及上传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格式内容,逐一对照公开,不得遗漏或擅自删减、修改公开格式,确保公开要素齐全,格式统一规范。

2、公开模板中的斜体文字或某些标志符号为提示内容,在正式部门公开内容中不要显示,部门以具体内容描述反映。

3、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根据部门实际使用预算功能科目、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公开模板举例的相关科目,部门不涉及的,无须填写;部门公开相关要素若无发生额的,以“0”反映。

4、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附表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部门决算公开”模块反映,并将创建时间统一设置为“2018年8月22日”;各部门还须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的“部门资产信息公开”模块,将决算公开中资产占用内容填写在内容栏。

5、省预决算平台上传文件为PDF格式,请各部门注意公开内容及附表页面显示,并将相关内容转为规定格式。

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