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8-30 16:21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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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燃气法规、政策和制度。

2、参与制订、实施燃气专业规划;做好燃气供应、发展等综合统计工作。

3、参与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核准、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4、参与管道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授予工作,具体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履行情况的行政监管。

5、负责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与市区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技术性审查,以及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和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及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者迁移燃气供应站点审批的技术性审查。

7、参与制定市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对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燃气经营市场进行安全监管,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处理。

8、受理有关燃气安全、燃气质量、充装重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9、督促燃气企业实施规范化服务管理,推广燃气先进技术,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组织行业间业务信息交流与技术交流,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10、对县、市(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对其他有关的燃气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等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为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南通市、县(市)燃气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单位编制人数5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数3人。本单位无内设处室。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处在市城乡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通知精神,结合液化石油气长效管理及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强化基础工作,抓好燃气行业安全管理。

全年多次召开市区燃气经营企业会议,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总结燃气企业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经验与不足,部署下一步工作要点。制定了《南通市2017年度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要点》,与市区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及时共下发、转发有关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通知15份。

(二)认真开展检查、整治安全隐患。

贯彻实施《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2016修订版),按季度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认真抓好燃气企业自查上报和自查情况考核工作,做好重要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市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和“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活动。全年,共组织集中性安全检查6次,包括对各县(市)、区的抽查,查共查出各类问题266条,全部进行整改或已落实整改措施。

(三)协助公用处整治燃气管道违法压占。

到12月20日止,全市遗留的34处违法压占除启东2处正在整改外,其余32处通过拆违、改线、拆改结合等方式已整治完成。

(四)修编应急预案,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与局公用处、大众燃气一起编写《南通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撰写应急预案桌面推演脚本;检查企业预案的修订、演练和总结,督促企业储备应急装备与物资。

(五)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处置燃气举报投诉。

联合公安、安监、质监、交通、街道、城建监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5次,联合执法的重点是打击燃气无证经营、无证运输和私自倒灌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站点7处。共接各类举报18起,均在第一时间核查情况落实措施督促整改并及时回复。

(六)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

今年8月,商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餐饮场所进行了联合检查,我处派人全程参加,重点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条件进行了技术检查;联合消防等部门对中南世纪城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在对各燃气企业场站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将燃气企业的用气合同和入户安检情况作为日常检查内容之一;市区各燃气企业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入户安检,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使用指导,在用气场所制作了操作规程、安全警示标志等。

(七)组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组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共94人参加了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组织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9个工种13期培训,共1300多人,目前已有1394人次参加省厅统一考试,二、三季度参考880人,合格658人,合格率75%。

(八)做好燃气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性审查工作。

完成对18家《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初审;4家《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换证初审,换证、领证审查及时率为100%。全年完成1处独立场站燃气设施竣工备案、1处初审,大众燃气公司30万以下燃气工程备案38处。

第二部分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5.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56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其中:

(一)收入总计111.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1.3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29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8.35万元,主要为南通市燃气管理处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燃气安全管理专项项目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13.82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类)支出105.22万元,主要用于本市燃气安全管理。与上年相比增加4.67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2.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37万元,增长27.56%。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相应增加。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5.8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南通市燃气管理处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燃气安全管理专项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本年收入合计111.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本年支出合计11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21万元,占74.86%;项目支出28.61万元,占25.1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5.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56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1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7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人员正常调资。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40万元,支出决算为7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

(二)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公开06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9万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年8月新录用的人员工资增加和正常调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0.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公开08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的21.33%,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为维修费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等工作。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会议审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会议审批。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个,参加会议120人次。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22.51%,比上年决算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内部人员培训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内部人员培训次数。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3个,组织培训1390人次。主要为培训培训燃气行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燃气管理处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15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决算0万元。

(按“公开10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如果无增减变化,则注明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