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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讨论部署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8-07-16 字体:[ ]


7月16日下午,南通市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南通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整改方案》。南通市代市长徐惠民主持会议,市人大、市政协、监察委、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参会。

南通市共有7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27万吨/日,基本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但目前存在设施运行不正常、配套管网覆盖低、出水水质不达标、污泥处理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改变全市乡镇污水处理管理水平低下的现状,南通市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按照“十个必接”要求,加强管网覆盖率,到2020年底前全市乡镇建成区实现“全收集、全覆盖”;2019年底前“三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批、湿地建设等目标任务。

徐惠民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河长办、“263”办、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市级协调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四个统一”要求,尽快成立水务公司。统筹规划,补齐短板。全面深化统筹总体规划,围绕乡镇污水处理短板,抓紧制定完善专项规划,精准预测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功能。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把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河长制”、“263”专项行动、黑臭水体专项整治、“三河三行业”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形成推进合力。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目标任务纳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项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每年签订责任书,列出目标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节点,按季考核,按季推进。